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」 以弗所書6:4
以前的理解,是叫做父母的,不要故意用說話行為刺激孩子,例如甚麼「我不要你了」「你很討厭」等等比較明顯的負面行為和說話
但最近我觀察體驗到的,原來「不要惹兒女的氣」的含意,並不單單指這些「拒絕」「嫌棄」的說話和行為
食飯時不斷和幼兒傾計,回應他的說話,自已吃完時卻又嫌棄他食得慢
作弄幼兒,當他有脾氣時,卻又責備他臭脾氣
食飯時帶走幼兒的弟妹去玩,幼兒自然想一起玩,當他按奈不住離座,卻又責備他坐不定
當他有意見時,卻又完全不理會他的意見,即或根本完全是無關痛癢的事
這些豈不是「惹兒女的氣」的說話行為?
當我們拒絕、嫌棄、責備加諸在幼兒身上時,慢慢他們便會反彈,便會真正成為惹人嫌的孩子
這些言行看似無傷大雅,但如果我們不做,幼兒根本不用為著這些小事而受我們的責備﹗
看似是幼兒的「不乖」「不聽話」「發脾氣」,其實是因為大人們的行為?
最近的觀察,反醒,讓我不斷提醒自已應該把幼兒當作人看待
他們不是機械人,你作弄他他也會有脾氣
他們也有自已的思維,也有情緒起伏,也會因為大人的行為而不開心
他們的邏輯可能會比較奇特,但不代表他們無腦唔識諗
用心聆聽,其實很多時可以避免大家有無謂的衝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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